关于2013年工人技术等级申报的通知
依据《2013黑龙江省直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》、《关于2013年省直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补充说明》,结合黑人发【2011】5号和黑人发【2001】77号文件精神,现将申报条件通知如下: 1、依据黑人发[2001]77号、黑人发[2003]54号和省农委意见等相关精神,原则上不在高校开设高级技师岗位(特殊人才除外)。 2、要求所从事岗位必须是工勤技术岗位,并且符合申报年限要求。 3、技术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原专业职称不一致的,按如下办理。 (1)技师以下报考专业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人员,需本单位或部门出具情况说明,参加有关技能培训和考试,合格后再晋升。 (2)原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,未经过本单位同意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鉴定考试的人员,要求重新参加统一鉴定考试,合格后加以认定。 (3)考试范围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《公共基础知识》模拟试题4套汇总、事业单位考试章节试题专题等。 4、由于时间紧迫,要求大家务必相互通知,申报时间截止5月30日下午17时。
人 事 处 2013年5月30日
上一条:2013年职称评审及报送材料通知 下一条: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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