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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5-2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关于2016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部门:

    我院2016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    1、 初级定职条件

    1)、大专毕业生,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后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;

    2)、大学本科毕业生,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;

    2、初级改职条件

    1)、现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现岗位不相符。

    二、申报材料

    1、毕业证

    2、学位证

    3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(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“助教”)

    4、照片1寸一张、2寸两张。(共3张)

    5、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》(来人事处填写)

    6、《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》(来人事处填写)

    7、人事代理证。

    三、申报时间及地点

    时间: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

    地点:主楼1826 人事处

上一条:关于2017年师德师风建设培训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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