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农业职业教学名师申报的通知
各部门:
依据《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》农专委【2017】3号文件精神,现将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:
农业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教师
二、条件:
1、基本条件:
热爱农业职业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教学理念先进,实践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良好,教科研成效显著;承担职业院校教学任务8年以上,有2年以上实践经历,高级职称,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教师优先推荐。
2、高职学院的申报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中的4个:
(1)近5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(或项目)1项以上;
(2)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;
(3)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级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者;
(4)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是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要负责人;
(5)指导学生参加相关领域的专业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;
(6)积极参与“三农”服务,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三、上报材料
个人申报表(电子稿)及材料原件
四、上报地点及时间
截止时间: 2017年3月23日 上午下班前
上报地点: 主楼 人事处 1843
附件:1、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.doc
2、个人申报表.doc
人 事 处
2017年3月14日
上一条: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: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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