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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8-2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关于2015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部门:

    我院2015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已启动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    1、 初级定职条件

    1)、大专毕业生,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后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;

    2)、大学本科毕业生,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;

    2、初级改职条件

    1)、现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现岗位不相符。

    二、申报材料

    1、毕业证

    2、学位证

    3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(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提供“助教”)

    4、照片1一张2寸两张。(共3张)

    5、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》(来人事处领取)

    6、《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》(来人事处领取)

    7、人事代理证。

    三、申报时间及地点

    时间:2016824日至2016825

    地点:主楼1826 人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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